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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组织研讨《山东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规范》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5 10:47:00 点击:

  41日上午,厅海域与海岛管理处在济南组织召开了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规范研讨会,邀请了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海域和海岛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与评估中心、烟台市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潍坊市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讨论了《山东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当前海域动态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郭海波处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海域动态监管工作,认为山东省制定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规范,是对海域动态监管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山东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山东省2017年海域动态监管工作要在做好常规动态监管工作任务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特色、新亮点,为海域综合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规范》明确了建设项目、区域用海规划区、海湾、岸线、河口等各类型监视监测的内容、方式、工作流程、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等内容。《规范》是今后我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的技术依据。《规范》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全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监视监测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 

座谈会会议现场

郭海波处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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